通知公告

关于长春市公益慈善组织(个人)数据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9-10     浏览:2833

长春市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相关组织及个人:
      慈善事业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摸清长春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状况,真正实现凝聚公益慈善力量,共同推动长春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长春市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长春市冠业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现将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长春市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办
二、征集对象
1.已在长春市(含区一级)民政局登记注册或备案的公益慈善组织;
2.已在长春市(含区一级)民政局登记注册或备案的其他社会组织,但主要从事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慈善法规定的公益慈善活动;
3.主要从事公益慈善服务活动的社会企业;
4.长期致力于公益慈善服务活动且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个人。
三、征集主题
长春市公益慈善组织(个人)数据信息采集项目
四、征集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组织(个人)基本信息资料与公益慈善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等信息资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信息采集表。
五、征集要求
(一)由冠业中心通过微信群等建立沟通平台,确保信息顺畅;
(二)各慈善组织、个人应如实填报,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信息采集表需提交纸质与电子版,纸质采集表报送或邮寄至冠业中心(长春市南关区九圣祠社区六楼),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冠业邮箱ccgy2019@163.com,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逾期不予采集。
六、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11月初
七、其他事项
(一)信息采集内容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公益慈善主题,传播社会正能量。
(二)长春市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有权对信息采集的文件进行备案和存档。
(三)凡提交纸质与电子版者,即视为已同意本信息采集通知所有规定。本信息采集通知解释权属市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佳鑫
联系电话:15948014490
微    信:Z15948014490

 

长春市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日

 

公益慈善组织信息采集表.doc

公益慈善个人信息采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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